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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兴安岭中考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3773中考 2013-6-17 23:00:33

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结业及各类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科),育才中学:

为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结业及各类升学考试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望严格遵照执行。

一、   初中毕业、结业考试

1.毕业考试。毕业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及考查。考试科目为思品、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历史。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毕业考试的命题、考场编排、施考、阅卷、成绩统计、分析工作均由各地自行组织。育才中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各地(校)考试、考查时间不得早于531。考点可设在本校或集中,打破班级或学校界限编排考场,单人单桌,全员参加,妥善抽调监考人员。

在籍的初中毕业生,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成绩达到合格等级(包括合格)以上者,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合格(包括合格)以上者准予毕业,并由所在县(区、局)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初中毕业证书》。不合格和当年没有参加毕业考试的考生应予以补考,补考合格者,由所在县(区、局)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2.结业考试。九年级结业考试科目(历史)及八年级结业考试科目(生物、地理)由地区教育局负责命题。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的考生,历史结业考试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统一阅卷,其余考生历史结业考试由各地自行组织(试题使用同一套)。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全部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统一阅卷。历史、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成绩按30%20%20%的比例计入升学总分。没有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均要参加当年的结业考试。

二、初中升学考试

初中升学考试继续实行“三考合一”(即升普高、职高、高职)的办法,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编排考场,各地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与分值

1.科目及分值。升学考试七科即思品、语文、数学、外语(取消听力)、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为120分,物理、化学、思品、体育与健康每科满分为100分;结业考试三科,历史按满分30分,地理、生物每科按满分20分计算,升学考试总分为830分。

2.考试时间

625上午830—1030语文   下午1330—1530物理

626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1330—1530思品

627上午830—1030外语(取消听力)

下午1330—1530化学

628上午830—1000历史   

下午1330—1500地理   1530—1700 生物

(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1.各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统招人数

择校生

人数

特长生人数

招生范围

呼玛高中

270

270

 

 

呼玛

塔河二中

400

400

 

 

塔河、韩局

漠河一中

280

280

 

 

 

漠河、图强、

阿木尔

新林一中

200

200

 

 

新林区

呼中二中

120

120

 

 

呼中区

大兴安岭实验中学东校区(原实验中学)

750

625

125

 

全区

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西校区(原高级中学)

750

500名。其

中面向加区(含育才中学)招收400名,面向松岭招收100名。

100名。其中面向加区(含育才中学)招收

80名,面向松岭招收20名。

150

特长生面向全区

总计

2770

2395

225

150

 

注:特长生计划招收150人,其中美术计划招80人,体育计划招40人,音乐计划招30人。

2.招生考试。报考各县、区普通高中的考生参加地区统一升学考试,由当地教育局(科)组织实施。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的考生由地区教育局编排考场、阅卷和录取,由各县(区、局)统一组织考试,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大兴安岭实验中学可与当地普通高中兼报;中专中师类考生不可与大兴安岭实验中学(东校区)兼报。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西校区特长生录取采取“双进段”的形式,即文化课和术科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整体成绩确定,如完不成特长生招生计划,则由地区教育局收回统筹安排。报考特长的学生文化课成绩如达到大兴安岭实验中学东、西校区统招分数线则按该校区统招生录取。特长生术科考试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点设在地区。初中毕业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方法及特长生术科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同去年因病或事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的考生可提前或拖后测试(可申请跨县、区、局考试)

(三)高职(中专)、高师(中师)考试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报考高职(中专)、高师(中师)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由当地招生办负责。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中专)、高师(中师)须参加由省招考办组织的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即与全区初中升学考试同一考试时间、同一考试科目、同一试题、单设考场、单编考号,考点设在县、区所在地。评卷、登分、核分、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施,各地招生办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四)毕业、升学考试命题

毕业、升学考试命题原则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及《复习指要》内容命题,思品学科加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内容(以201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复习大纲为准)。

(五)加分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的鄂伦春族考生加50分,蒙古族、鄂温克、赫哲、柯尔克孜、达斡尔、锡伯族考生加20分,侨眷、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相关文件办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加分)。在考生分数相同,且录取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地级文明学生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地区教育局将成立加分及成绩认定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对考生加分及结业成绩材料进行审核,请各地、校务必向家长、社会广泛宣传、认真办理,并于513日将考生加分材料及八年级结业成绩认定材料派专人送地区教育局审核,逾期不予审核,相关责任自负。少数民族类加分需交家长身份证、户口本、考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业成绩认定材料需交原始试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及转学手续(大兴安岭地区外转入的考生提交)。请各单位严格对这两部分材料进行初审,严把手续关。凡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八名以及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比赛中获一等奖、体育比赛中获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主力队员)的考生,报考特长生时,在参加特长生统一考试合格后,凭相应证书可优先录取。以上材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

(六)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政策

    1.凡在我区具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区初中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均可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2013年起,未在我区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如在高中起始年级秋季开学前随父母进入我区,在学校有接收能力的前提下可到当地高中学校就读。就读普通高中(省示范高中除外)学校需提供相关证明(户口和本人身份证,流出地教育部门出具的本人中考成绩证明、录取证明和借读或转学证明,流入地用人单位或街道社区出具的父母就业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出具的居住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需提供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具体就读学校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同类对等”原则安排。2013年前进入我区、尚未取得学籍的随迁子女,如高中起始年级即在我区就读的,提供父母就业证明、居住证以及本人就读学校证明,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均可注册学籍。

(七)收费

升学考试考务费按大教联[2009]3号文件执行。大兴安岭实验中学择校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地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有关要求

1.突出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以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以教育行政、纪检监察、公安、保密、医疗卫生、教学研究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中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的中考工作。

地区中考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明学

副组长:王晓霞 

  员:刘延春            王志明  

王耀龙      焦德文   李俊英 

各地要建立健全考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岗位负责制,确保中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考试期间地区教育局将向各考点下派巡视人员。

2.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各类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1)严把资格审查关。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的考生必须为持有大兴安岭地区户口和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均为合格以上者具有报名资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的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初中录取通知书、《初中生素质发展手册》、体检表。报名时间为510--15日,方式为网上报名,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编排考场、考号、印制准考证。报考音乐特长类的考生在报名时直接填写考试类别(声乐或器乐),育才中学考生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并将审查结果报地区教育局(考场与加区混编)。各校要加强对《初中生素质发展手册》的过程管理,详细、认真、及时填写内容,录取时做为该生的录取档案投档。

2)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教育严格执行考务纪律及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出现舞弊、违纪等问题,要参照《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处理,严重违纪事故要上报省教育厅。各校要把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考前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以“诚信考试、杜绝做弊”为主题的系列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活动,组织考生学习《考生须知》让考生进一步了解考试的相关纪律和要求。中考招生考试中继续实行“六公开”制度,即中考政策公开、招生方案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工作公开,增加考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考试纪律涣散,群众反响不好的单位要实施问责,追究责任。

3)做好思想动员和报名指导工作。各地、校要充分做好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让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我区教育的优势、特色,不盲目崇拜外地教育,避免生源外流为家庭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也要加强对考生的报考及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客观分析学习现状,针对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学校。各地、校要端正思想,决不允许为外地非法招生提供场所、信息而谋取私利,一经发现,地区教育局将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领导、教师的责任。

4)创设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张贴考场、饮水处、厕所、卫生室等分布平面示意图。各考场要张贴《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处罚规定和考试科目、时间,要让考场保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协同公安、交通、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考场周围的环境治理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为考生创设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考人员及其它考务人员的考务培训工作,严格选聘考务及监考人员,严格考务培训制度,建立监考教师诚信档案。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人员要回避,不得参与命题、保卷、考试、登分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在中考前要招开考务工作会议,加强对考点设置、考务培训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5)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取卷、试卷保管、施考、阅卷等关键环节要严加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泄密现象的发生。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取卷时要在三人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带队,有公安人员护卫(需带有关证件),确保万无一失。取卷时间另行通知。

6)加强考务费用管理。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属预算内资金,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要按时、足额上缴各级财政专户,支出时按财政部门审批的计划执行,接受财政监督,专款专用,不准挪做他用。收费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3.切实加大中职招生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1)落实中职招生任务。2013年,全区实现中职招生1800人的工作目标,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别为地区职业技术学校1000人,地区职业学院和三县职业技术学校各200。各地教育局(科)要认真做好生源输送工作,确保完成职业学校招生任务。

2)明确中职招生责任。中职招生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区、局)教育局(科)长、初中学校校长、职业学校校长为中职招生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目标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地区年末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县区局教育工作考核的内容。建立毕业生去向考核制度,各初中学校要建立毕业生去向信息库,把毕业生合理去向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初中、普通高中未升学的毕业生都要全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并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密切关注毕业生去向,严禁外地学校私自到我区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坚决杜绝有偿招生。

3)做好中职招生宣传活动。各县(区、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职业生涯教育,做好中职资助政策的解读工作,引导初中毕业生和家长准确进行自我定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合理选择报考职业学校和专业。各职业学校要组成招生队伍,深入各初中学校、社区、乡镇林场和行政村进行宣传,同时在报刊、新闻媒体、教育网站和生源学校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宣传中职教育的优势和发展方向、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2013年初中升学、结业考试试卷征订单

           22013年各地毕业生人数、参加毕业考试及升学

考试人数统计表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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